2024
十一月

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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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每日反省】| 11月3日-常年期第31主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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默想&反省

在耶稣时代,犹太法令已达到613条之多。人们不可能全部记着和实行,只能选择遵守更为重要的。但哪些是更重要的呢?这是困扰当时的犹太人的一个问题。所以那位经师问耶稣:「一切诫命中,哪一条是第一条呢?」即哪一条是最重要的呢?今天的第一篇读经,就是耶稣所引用的申命纪对「第一条」诫命的概括,它以「以色列,你要听!」(Shema Israel)开头。在犹太思想中,「听」不只是聆听和理解的内在活动,也是「听从」,即在行动中服从。所以,钦崇唯一的真天主,意味着「全心、全灵、全意、全力」地爱祂。

怎样具体地爱天主呢?耶稣给出的「第二条」诫命就是答案。后来耶稣用新诫命 — 彼此相亲相爱 — 把这两条最大诫命合而为一了,它突出了新约之法的天、人、我的三角关系,其连接点就是「如同我爱了你们」。我们可这样表述这层关系:因为基督爱了我,且以同样的爱爱着别人,所以我也应该以基督爱我的方式爱别人。

主,请使我们能忠实地履行祢的新诫命,好让世人认出我们是祢的门徒。

读经一(以色列!你要听:你当全心爱上主你的天主。)
恭读申命纪 6:2-6

那时候,梅瑟对以色列人说:“你和你的子子孙孙,终生日日敬畏上主、你的天主,遵守我吩咐你的一切法令和诫命,使你获享长寿。

“以色列!你要听,且谨守遵行,好使你在流奶流蜜的地方,获得幸福,人数增多,如上主、你祖先的天主所许给你的。

“以色列!你要听:上主、我们的天主,是唯一的上主。你当全心、全灵、全力,爱上主、你的天主。我今天吩咐你的这些话,你应牢记在心。”

——天主的圣言

答唱咏 咏 18:2-3, 3-4, 47,51
众:上主,我的力量!我爱慕你。(咏 18:2)

读经二(耶稣永远长存,具有不可消逝的司祭品位。)
恭读致希伯来人书 7:23-28

弟兄姊妹们:肋未人成为司祭的,人数众多,因为死亡阻碍他们长久留任,但是,耶稣因永远长存,具有不可消逝的司祭品位。因此,凡由他而接近天主的人,他都能全部拯救,因为他常活着,为他们转求。

这样的大司祭,才适合我们。他是圣善的、无罪的、无玷的、有别于罪人的、高于诸天的;他无须像那些大司祭一样,每日要先为自己的罪,后为人民的罪,祭献牺牲;因为他奉献了自己,只一次,就永远完成了这事。

因为法律所立为大司祭的人,是有弱点的;可是在法律以后,以誓言所立的圣子,却是成全的,直到永远。

——天主的圣言

福音(你应当全心爱上主,并爱近人如自己。)
恭读圣马尔谷福音 12:28-34

有一个经师前来,问耶稣说:“一切诫命中,那一条是第一条呢?”耶稣回答说:“第一条是:以色列!你要听!上主、我们的天主,是唯一的天主。你应当全心、全灵、全意、全力,爱上主、你的天主。第二条是:你应当爱近人,如你自己。再没有别的诫命,比这两条更大的了。”
那经师对耶稣说:“不错,师父说的实在对:天主是唯一的,除他以外,再没有别的。我们应全心、全意、全力爱他,并爱近人如自己;这远超过一切全燔祭和牺牲。”

耶稣见他回答得明智,便对他说:“你离天主的国不远了。”从此,没有人敢再问他。

——基督的福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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